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如果我打电话给警察说飞机上有炸弹,他们会捉我么?
- 旅客意图爆炸航空器,根据国际公约处置,应依据哪个公约?
- 电影里飞机投放炸弹的呼啸声真的存在吗,有物理依据吗?
- 男子大闹福州航空航班,机组乘客合力制服, 你怎么看?
- 广西一女子买错机票,大闹机场并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被刑拘,你怎么看?
如果我打电话给警察说飞机上有炸弹,他们会捉我么?
“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
旅客意图爆炸航空器,根据国际公约处置,应依据哪个公约?
1.1963年9月14日订于东京,于1969年12月4日生效的《关于在航空器内的犯罪和犯有某些其它行为的公约》(简称《东京公约》)。该公约于1979年2月12日对我国生效。该公约主要是为了解决在国际民用航空器上犯罪的刑事管辖权问题,避免产生刑事管辖权的漏洞或空白。为此,公约从立法管辖和管辖两方面对航空器上的犯罪进行了规定。
2.1970年12月16日订于海牙,1971年10月14日生效的《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简称《海牙公约》)。该公约于1980年10月10日对我国生效。《东京公约》虽然对劫持航空器的问题也作了一些规定,如该公约第十一条第1款规定:“如航空器内某人非法地用暴力或暴力威胁对飞行中的航空器进行了干扰、劫持或非法控制,或行将犯此类行为时,缔约国应采取一切适当措施,恢复或维护合法机长对航空器的控制”。但是,这个规定不够明确,没有指明非法劫持航空器即构成犯罪,更没有制定具体的惩罚规则,因而在后来60年代末劫机浪潮蔓延到世界范围时,国际社会普遍感到《东京公约》的明显不足,认为有必要专门针对劫持航空器的犯罪行为制定一个新的国际公约。于是,在国际民航组织的指定下,1969年成立了准备起草新的法律文件的专门小组,1970年3月在国际民航组织本部所在地蒙特利尔召开的法律委员会第17次会议上,拟出了新公约即《关于制止非法劫持航空器的公约》的草案,同年12月,在海牙外交会议上经修改后获得通过。
3.1971年9月23订于蒙特利尔,1973年1月26日生效的《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简称《蒙特利尔公约》)。本公约于1980年10月10日对我国生效。由于《海牙公约》只专门针对空中劫持的犯罪行为,而实际上还有一些危害国际民用航空的严重犯罪行为尚未规定进去,因此,处理此类犯罪就没有国际刑法的依据。就在国际民航组织正在草拟《海牙公约》时,1970年2月21日同一天,就发生了两起犯罪分子向飞机秘密放置炸弹引起空中爆炸事件。这使得国际社会进一步意识到只有一个《海牙公约》还不足以有效地惩治各种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犯罪行为,还需要制定一个内容更广的国际公约。因此,1970年9月,在伦敦召开了国际民航组织法律委员会第18次会议,拟出了公约草案。1971年9月,在蒙特利尔外交会议上,产生了《关于制止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的非法行为的公约》。
电影里飞机投放炸弹的呼啸声真的存在吗,有物理依据吗?
这个声响可以从两个角度理解。
我们在看很多电影的时候都会发现,当炸弹从轰炸机落下来的时候会宣布呼啸声,就像是给底下人告诉--“我要来炸你们了”。有人说这是音爆,其实二战时期的轰炸机还没有超音速的才能,所以音爆是不存在的。从艺术角度来理解,这种呼啸声一般是电影为了制造严重气氛所添加的。那么实际上这种炸弹落下的时候就没有声响吗?也不是
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德国人用一种特殊的哨子设计炸弹。当他们把它们扔在城市的地面上时,哨子会尖叫。所以声响的确存在。有人说这是一种心理战术,是为了先行形成慌乱以增大炸弹的杀伤力
以上便是小编的看法,如有不对还请指正
男子大闹福州航空航班,机组乘客合力制服, 你怎么看?
在网上看了完整视频还有时候采访时目击者说的时间前因后果,可以说这个事件虽然性质恶劣,但是飞机上机组人员的处置是教科书般的标准!给各位科普一下遇到这种事儿的时候该怎么办①机组人员有很多种手段能够制服甚至弄死歹徒。可是视频中的机组人员明显非常克制,属于非常“低烈度”的“徒手控制”。半天制服不了的根本原因是“没下死手”。因为从行为人的表现上来看,他明显是精神异常,而不是恐怖分子。我们总不能在公交车上遇到个精神病人用手机砸玻璃用脚踹门然后就当场杀死这个精神病人吧…………②如果真的遇到了经过专业训练的暴恐分子手持凶器,机组人员无法制服,那么旅客也千万不要“一窝蜂”似的冲向歹徒!如果旅客在机舱内大面积移动“扎堆”,会导致飞机失去平衡,容易造成飞机坠毁!旅客大面积移动的危害性,比一两个持刀甚至是持枪恐怖分子的危害性还大的多!这个时候并不是见义勇为“大帮哄”的时候,大家一定要听指挥,如果真有机组成员发生呼喊“快来帮忙”,也不要一拥而上。③飞机跟公交车不同,公交车的方向盘容易被抢,可是飞机操纵杆是一般人接触不到的。飞机上的防爆门如果没有密码的话,恐怕只有用炸弹才能炸开~一两个手持武器的坏蛋难以对飞机的安全构成什么太大的威胁
广西一女子买错机票,大闹机场并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被刑拘,你怎么看?
我看了一下相关视频,原因大概是这样的,这个女子的爸爸生病了,急于返回哈尔滨,但是因为机票买错了,说机场人员没给解决她的问题,就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大闹机场。导致飞机起飞延误,影响了一飞机的人的行程,她自己也受到了拘留五天的处罚。说明一个人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危害社会他人的同时,也害了自己。这个事情说明每个人的自由都不是无限的,都是在遵守社会规则的基础上的相对自由。她急于回去看生病的爸爸本身值得人同情,但由于给社会给他人造成了麻烦和危害,她也必须承担其不良后果,生病的家人更是几天都没法照顾上了。希望大家看到这条消息能够引以为鉴,面对问题用合法的手段理智地解决问题。在用尽一切合法手段无法解决问题的情况下,用平和的心态接受这个事实。
对于本案中谎称飞机有炸弹的涉事女子仅仅予以治安拘留5日的处罚,我认为过轻!航班延误两小时所带来的经济损失以及对其他乘客造成的损失,都是难以估计的!所以对此种不负责任的言论,我认为应当严惩!
首先本案当中的题目说的是刑拘,但是题目中交代的确实治安拘留5日,明显文不对题。刑事拘留和治安拘留是不同的概念,我看了下原文应当是治安拘留5日。同时回到本案的题目当中来,本案中涉事女子作为成年人,其明知飞机上没有炸弹,只是因为自己买错飞机票就故意谎报险情,导致飞机延误的行为,我认为是一种对社会公共秩序的藐视,也是对法律的藐视!应当对这种不负责任,不计后果的任性行为予以严惩!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据此我认为本案当中的女子作为成年人,在谎报险情并导致航班延误两小时的情况下,即使按照法律规定处罚,也完全可以对其处以治安拘留10日的处罚,否则不足以震慑此种不负责任的任性行为!
自己订错了机票,闹着要机场处理,看要求不能被满足,广西女子便谎称飞机上有炸弹,已经登机的170多名乘客和托运的行李只能重新撤下来检查。虽说是虚惊一场,但耽误了航班两个多小时。最终,该女子那某被行政拘留5天。
闹这么大的事,耽误了多少人的行程,最后只拘留5天,算是比较轻的了。一句“诈”弹换来此结果,可悲、可叹、可气、可恨又可怜。
那某错在本身,不去深思检讨,却蛮横大闹,着实不该。订错票,其实可以改签或退票,另想其他方法出行。由此事,我们不难回忆起2018年1月,合肥一名女教师登上高铁列车后,死死扒住车门不让关闭,要等自己的老公上车,致使列车晚点,闹得天下皆知。
曾记得2013年采访过一个案例。盐城43岁的季某精神有点问题,打电话给北京、重庆等地110,谎称飞机上有炸弹,致使11个航班受到影响,堪称“史上最大的‘诈’弹”。最终,他被刑拘。
奉劝那些自以为是的人,莫以极端方式解决问题,不然,很有可能名声扫地。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客机因炸弹威胁返泰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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